|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1日 10:01 |
作者: |
林劲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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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北京奔驰措施有悖国家相关法规
记者 林劲榆
晨报讯 在越来越惨淡的销售形势下,由于出台限制性的销售政策,北京奔驰与经销商关系紧张。昨天,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协会近来相继收到部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反映北京奔驰从3月1日起限制经销商销售汽车的最低价格和销售区域的投诉。经过调查后,协会已经向北京奔驰发出公函,要求其改正其垄断行为。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调查,近日,北京奔驰向授权经销商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价格管理及价格回升计划”和“销售区域管理政策”,要求经销商在电话报价时严格执行其公布的市场建议零售价严禁在媒体上发布低价信息、规范零售成交价,并且发布了奔驰C级和E级轿车的当月成交限价。同时,北京奔驰禁止授权经销商在非责任区域或在异地摆车销售、禁止授权经销商通过指定的第三方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经销商、销售代理、中介机构、分店或车间)在非责任区域或在异地摆车销售,禁止在非责任区域或在异地以任何方式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通知规定,如果经销商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罚款、暂扣当月或本年度其余月份奖励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北京奔驰出台的上述措施有悖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忽视了当前中国汽车市场尤其是北京汽车市场的特殊情况。这些措施无助于解决该公司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还将损害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最终危及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经过几天的沟通,北京奔驰已经对这个问题有所认识,态度已有松动,但是到目前为止,北京奔驰还没有发出正式发文解决这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限价、加价、限制车辆销售在地区间流动这些情况很多车商都有,协会对北京奔驰的行为进行处理也是对汽车企业一个警醒,提醒车商能主动检查和调整销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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