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8日 07:56 |
作者: |
杨联民;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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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消息:上海市2010年度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目前已结束,35家典当行及8家分支机构获批,现已上报商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核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根据《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2010年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0]1087号)精神,自2011年1月21日起至2月11日止,上海市正式受理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申请。经过申报材料、初审受理、复审公示等程序,审核认定35家典当行及8家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及商务部的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据介绍,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这是第一次将典当设立审批工作委托省级地方政府开展。对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高度重视。为保证整个审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二是注重制度规范;三是形成部门合力;四是强调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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