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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3家超市:“不虚构原价 不虚假降价”
来源 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1日 11:21 作者 万方
 

  现在网消息本报讯(记者 万方 通讯员 张水清 王丽华 实习生 钟小卉)武汉全市13家大型超市昨日集体向消费者许诺:明码标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

  13家超市承诺明码标价

  自家乐福“价格门”事件被国家发改委通报之后,为规范武汉市超市促销行为,昨日武汉市物价局与武汉市商业总会在全市启动“商业企业价格自律活动周”,本地多家大型超市联合发布“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自律宣言。

  中百仓储、武商量贩、中商平价、中百便民、沃尔玛、家乐福等13家超市向消费者保证,合法经营,公平交易,实事求是公布商品价格信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明码标价,标签内容完整,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不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高标价、虚假降价,以诚信为本,自觉抵制价格欺诈。

  物价局人士表示,今年春节前后有关商业企业价格举报投诉案件明显上升,主要表现为虚假打折,低价招徕、高价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

  超市商品“一品一价”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多家卖场现有价格标签没有一张有促销字样,但以往卖场都有红色降价标签,且促销商品多有原价和打折价两个价格。

  “不是没有打折,而是不敢随意挂原价。”有超市人士坦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打折促销的商品一般要以该场所内7天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最近一次实际销售价格作为原价。如果某商品刚做完七折促销,超市想再推相同的折扣活动,那么标识的原价必须是七折后的价格,否则构成虚构原价,有欺诈嫌疑,所以超市干脆挂现价。

  物价局人士表示,经营者明码标价,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并非禁止经营者在商品销售活动中打折降价,对积压商品、换季商品等是允许经营者按规定打折和降价销售的,只是要真实打折、降价,向消费者表达真实的价格信息,不能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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