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0日 08: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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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央企利润总额超1万亿元,为何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只有几百亿元?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3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接受了媒体的专访,针对以上敏感问题逐条释疑,为央企“伸冤”。
彭华岗首先解释了一个误区,即“央企的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并不说明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他称,扣除所得税、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1/4左右。
彭华岗详细披露了2010年央企11315亿元利润总额的分配情况,大体分为四部分:第一,上缴所得税25%,约2825亿元,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第二,归属少数股东约25%,约2869亿元。第三,企业法定留存约25%,约为2800亿元。第四,母公司可支配利润约25%。“真正属于国有股东的母公司可支配利润约为2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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