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4日 09:43 |
作者: |
肖怀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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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深圳商报北京3月3日电】(特派记者 肖怀礼)今天,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根据已经试点房产税城市的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覆盖面。
贾康委员对记者表示,房产税不是短期行为,它将成为一个长久的制度安排。“我一直主张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覆盖面扩大。”他说。
作为目前国内两个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征收方案各有不同:上海只对新购的第二套以上征税,且人均免税面积达60平方米;重庆则要对所有存量高档住房征税,以遏制炒房。贾康委员认为,这两个城市各具特色,通过他们试点总结的经验也会各有不同。
他同时认为,尽管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住房价格上扬趋势难以改变,但房产税试点开始以来,还比较平稳,成交量得到明显的抑制,价位也得到抑制。“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他说。
关于将房产税推向全国的问题,贾康委员表示,在试点城市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加上一些必要的调研,将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当前应该在鼓励房产税先行先试城市的前提下,让其他一线城市研究这类问题。
“从大的方向看,还是应在总结经验以后,使它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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