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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罚单”能否让家乐福痛改前非?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31日 07:52 作者 叶锋
 
  一方态度诚恳:“对50万元罚款,我们没有异议,公司将严格做好价格整治工作。”一方则深深怀疑:“50万元罚款对财大气粗的家乐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这是记者30日下午随上海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前往家乐福超市上海联洋店督查时听到的言辞“交锋”。认罚的一方,是家乐福超市上海联洋店店长何国良;质疑的一方,是一位在这家门店有过购物经历的居民。

  联洋店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上海地区三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家乐福门店之一。29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上海市价格部门已向这三家门店各开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在3个工作日内企业不申请行政听证,此处罚便告生效。

  记者看到,超市和往日已有所不同。比如,商品价格标签颜色由过去的黄白两色改为白色,标签上已没有所谓的“促销价”,只剩下一个固定价格。此外,自动扶梯上还悬挂了蓝底白字的醒目标牌:“若您在本超市购买的商品价格高于本市距离本超市三公里内其他同类超市同一商品(促销商品除外)的价格,我们将给予您该商品差价5倍的补偿。”

  何国良说,连日来门店已按公司要求成立了价格检查特别工作小组,由1位主管和5名员工组成,其主要职责就是每天检查超市内的商品价格标签,对每日变价报告和标签更换情况进行仔细核对。此外,还专门对员工进行了培训。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在超市内购物的消费者。虽然事件被曝光已有几日,但一些消费者说起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仍掩饰不住内心的气愤。一位罗姓女士说,她一直关注着家乐福事件的进展,“赔多少钱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超市不能这么欺骗消费者。”一位王姓消费者说“原以为没钱的小公司才会干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没想到这种跨国大公司也这么坑人。”

  上海物价检查所副所长王富山说:“春节期间,上海价格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经营者趁节日商品旺销之机实施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虚构价格、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

  “50万元罚款”能否让违法门店痛改前非?存疑的消费者王永华说:“眼下这阵风一过,它会不会又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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