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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帮大众点评网各执一词继续上诉再论输赢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7日 09:43 作者 岳旭光
    大众点评网对媒体公布,北京海淀法院上周五再次判定爱帮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内容属于侵权行为,大众点评网胜诉,同时爱帮网将为此承担经济赔偿2.5万元。对此结果,爱帮网发表声明并出示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中提到:“大众点评网不享有大众点评网上商户简介内容著作权;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内容成分复杂,并非所有内容都能构成作品;本次一审法院对大众点评网对其网站全部点评内容主张权利的诉求不予支持。”而这与大众点评网所述,完全背离。

  爱帮网相关人士解释称,该案审理中,有6名大众点评网用户在案件中单独给予大众点评网额外的授权,均在大众点评网上公布了他们的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日甚至个人身份信息等。法庭对这6名用户大约50条点评的权属予以确认,判决爱帮网将对该6名用户赔偿2.5万元,而并非大众点评网。

  爱帮网同时对这6名用户提出了质疑。爱帮网代理律师称,这6名用户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明显与普通网民的上网习惯不符。在大众点评网所宣称的上百万用户中,除这6人外无人公布自己的真实信息。“广大网民辛苦创作的点评内容及商户简介其权利人只能属于作者本人,任何网站均不能独占。”该律师称。

  针对北京市海淀法院的判决结果,爱帮网相关人士表示,本案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生效裁决,爱帮网将对判决书中与此前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相违背的部分依法上诉。

  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的这场著作权纠纷案持续了3年多。从2007年底开始,大众点评网就以“爱帮网未经许可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为由两次将爱帮网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9日二审中最终驳回大众点评网对爱帮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明确认定大众点评网中的餐馆介绍和网友点评文字整体不构成汇编作品,大众点评网并不享有餐馆介绍和网友点评文字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在2009年终审时,法院还明确认定:垂直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促进了搜索引擎行业的发展,技术不具有违法性。爱帮网作为垂直搜索引擎,并不具备判断哪些点评内容享有著作权的能力。对于任何认为爱帮网上存在其作品且涉嫌侵权的权利人,在按照法律规定向爱帮网发送权利通知后,爱帮网均会依法处理。

  爱帮网工作人员表示,在本案中,大众点评网并没有事先通知爱帮网删除这些用户点评,而且爱帮网在收到法院起诉后第一时间删除了这6名用户的点评,依法履行了义务,不应被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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