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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网签无法杜绝低价避税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9日 16:20 作者 韩世同
    媒体报道二手房网签后价格更真实,但未完全杜绝“报低价”。推行网签后,成交价格已接近真实成交价。不过“报低价”现新招数。业内人士透露,已出现利用自行交易,甚至铤而走险通过担保公司借款一次性付款等方式“报低价”。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提醒,向担保公司借款利息很高、风险十分大,而且偷逃税款本身就是违法,为了逃那么一点点税而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得不偿失。他强调,二手房交易网签后,交易更加透明真实,而且随时可以翻查记录,这也给税务机关的核查提供方便。目前税务部门与房管部门已经联网,税务机关随时都可以根据需要核查其中的交易,报低价逃税最终都有可能被查补税款和受罚。

  但有中介人士透露,目前市民自行交易量比较大,其中有一部分是中介撮合的。由于目前大型中介都已经跟政府签订诚信协议,承诺不配合、不鼓励报低价行为,但如果客人坚持要报低价,为了不得失客人,中介唯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客人和业主自行去交易,中介不出面。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网签才刚试行半个月左右,虽然报低价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已经开始出现新的招数——采取自行交易。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报低价成交的现象将会“死灰复燃”。我认为,目前之所以能取得一些治理效果,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实施了网签,而是因为大型中介被要求承诺不配合、不鼓励报低价行为。

  但如果中介对其撮合成交的交易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让客人与业主自行成交,这种做法实际上还是阳奉阴违的做法。如果中介没有收佣或许还说得过去,如果实际上还是中介收佣成交的业务,中介并不能免责和摆脱干系。尽管目前房管部门已经与税务部门和银行实现了联网,但还未形成严格的监管和执法体系,还是可以让真的自行交易和假的自行交易有可乘之机。

  我在半月前曾撰文对二手网签能否杜绝报低成交价避税表示怀疑。我认为,即使房管部门与银行、税局联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二手买家对银行报高成交价争取多一些按揭贷款的现象,但对于报低成交价避税的现象未必能起到明显作用。因为,如果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没有加强二手交易税收的监管和稽查,即使实现了二手网签对低价避税者也起不到任何阻吓和限制作用。尚若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税务部门与房管部门联手监管和把关,即使没有实行二手网签也一定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关键还是要发挥税务部门监管和稽查的作用,因为房管部门并不具有税收执法和稽查的权利和能力,对那些成交均价明显低于市价的二手交易,即使是自行成交的,都应该列为重点稽查和审核的对象。对于其中弄虚作假、低价避税的违法行为要严加处罚,这样才能加大违法避税的代价和成本,从而在根本上杜绝二手交易报低价的行为。

    注:本文作者为观点地产网专栏作者、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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