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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第一档标准偏低是误解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08日 14:02 作者
    澄清人:发改委
  时间:2010年10月12日晚
  原由:发改委于2010年10月9日日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征求意见的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期间,很多用户提出第一档用电量标准有些偏低,建议提高第一档用电量标准。
  事实:关于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偏低的质疑,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中央台记者专访,他明确表示:认为此次阶梯电价将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是个误解。
  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在阶梯电价方案研究过程中,对于第一档电量的设置,讨论最为热烈,不同的专业人士提出的意见是截然不同的。一部分专家认为,第一档只保障居民最基本用电需求,电量标准不宜太高,否则难以起到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另一部分专家则认为,第一档电量的设置,应体现公平原则,使大多数居民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方案设计中,权衡了促进节能减排和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的双重因素,以保证大多数居民家庭用电价格基本稳定为前提;以建立机制,并通过动态调整、分步推进实现机制的转换为着力点,经过数年努力,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比如,同样70%的覆盖率,全国平均是110度,但浙江可能是130度。
  (姜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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