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9日 11:21 |
作者: |
朱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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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地方性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守则昨日深圳出台
深圳商报记者 朱丽华
昨日,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大会通过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守则》。该运行守则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必须遵守只贷不存原则。据悉,该运行守则是国内小额贷款业首个地方性行业规则。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行
据悉,小额贷款公司是经国家批准试点设立的新型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可为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起到“拾缺补遗”的作用,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急迫资金需求,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同时,也利于合理引导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压缩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组织的生存空间。今年5月,我市成立了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是目前国内第一家小额贷款行业的自律行业组织。
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在昨日的大会上,理事会通过了《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守则》。
该守则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小额信贷及经批准的各项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和市政府有关的金融政策与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必须遵守只贷不存原则,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进行任何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等活动;必须遵守文明清收原则,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非法催收欠款活动。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觉接受深圳金融办的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重点面向中小企业
该守则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重点面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金额的5%,且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上限为500万元。
守则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与客户达成借款约定的,应当签署书面借款合同,按照公平原则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已为社会提供138亿支持
记者昨日从深圳金融办获悉,我市小额贷款行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中,30家小额贷款公司已营业,另有9家公司已获批,即将营业。
据统计,30家公司注册资本达28.8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笔数超过24万笔,为社会提供138.4亿元的资金需求。今年以来,新增贷款额86.29亿元,目前贷款余额为42.72亿元。对缓解深圳个人和中小企业资金紧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大约在10%到2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深圳发展稳健,业内人士透露,不良率大约在1%左右。
在昨日的大会上,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业务经营自律公约。公约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诺自觉遵守《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守则》。具有小额贷款经营权的公司,在申请加入协会时,必须同时承认本公约,签约单位若出现任何违反约定事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协会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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