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 09: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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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工信部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下称《条件》)的公告,行业准入门槛有所提高。公告称,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部分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产能等。公告称,此举意在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
昨日正式出台的《条件》在准入门槛等各方面比现在都有所提高,但比去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业内人士分析,这或与近期水泥价格屡创新高有关。据介绍,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将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
《条件》对投资水泥项目的自有资本金比例作出限制,“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部分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产能等”。据了解,去年征求意见稿提出:“投资水泥项目的业主,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之前,水泥行业投资的自有资本金比例规定为35%,而在实际执行中,这一比例常常降低到30%。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优化行业结构,抑制过度投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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