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 08:42 |
作者: |
韩婷婷 |
| |
昨日,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开业,成为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天津也成为继北京、上海和成都之后,第四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 据捷信集团首席执行官亚历山大?拉巴克介绍,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今后将针对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客户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金融服务,在零售门店的捷信柜台,客户可20分钟左右获得贷款审批。 他表示,未来两到三年时间里,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每年将发放消费信贷1000万笔。 亚历山大?拉巴克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指出,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后,捷信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将包括天津的消费金融公司模式,以及此前在中国6个省25个城市开展的信托模式消费金融服务。两个模式相加,预计将在明年实现盈利。 此外,他透露,在与监管部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捷信将做好准备,在2~3个月时间内将此前的信托模式全部转入消费金融公司模式,实现两个机构与业务上的合并。 据了解,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由中东欧地区最大的私有投资集团――PPF集团全资建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今后该公司将为天津本地消费者提供各种店内销售分期付款产品和现金贷款产品,为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和参加教育、旅游等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捷信亚洲是PPF集团全资子公司,捷信亚洲旗下的捷信中国早在2008年便进入中国市场。最初在广东省起步,推出店内销售分期付款业务。当时通过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信托模式下运营。 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是银监会落实国务院“金融国九条”的重要举措之一。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陆续启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