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30日 08:27 |
作者: |
陈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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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广东省紧急出台“二十三条”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二十三条”措施提出,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尚未实施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暂缓出台。除国家和省部署的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外,其他新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 记者了解到,“二十三条”措施主要围绕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稳定和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降低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特定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强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 在所采取的措施中,将落实农业补贴政策,适当扩大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规模,并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广东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含次票);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广东省物价局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二十三条”措施,有关负责人表示,必要时将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并给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影响时,根据广东省应对价格异动预案,经省政府批准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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