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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亿国有资产被5000万贱卖?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3日 09:38 作者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综合价值两三亿元的热电企业被政府以5000万元低价处理,对此,48岁的李宗徽一直都想不明白。

    2008年9月,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李宗徽参与投资建设的满洲里供热厂项目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被满洲里市政府无偿收回,这直接导致李宗徽的巨额投资血本无归。之后,政府又以5000万元价格将该项目转让给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热电”)。

    2010年11月1日,李宗徽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这不是三万两万,好几个亿的国有资产私下就卖了。”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作为原满洲里市宏珠环保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珠公司”)的负责人,李宗徽一纸诉状将满洲里市政府及第三方安泰热电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两亿元损失。2010年11月1日,一审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10天后的再次开庭,围绕着违约和侵权的争议,当事三方各执一词,而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代理人亦当庭表态不接受高院的调解。

    1

    借贷投资热电厂

    48岁的李宗徽是个性格豪爽的北方汉子,从拉煤起家,经过多年打拼,目前已拥有上亿资产。其名下除了满洲里的热电企业,在达拉特旗还拥有自己的热电厂以及杭锦旗农牧林开发公司等项目。

    2006年,经朋友介绍,李宗徽结识了汪强。2007年,为改善城市供热存在的问题,满洲里市政府依据其政策开始多方招商引资。通过汪强从中穿针引线,李宗徽于2007年7月17日和满洲里市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由李宗徽在满洲里市投资建设热电厂项目。

    协议主要内容为:李宗徽在满洲里投资建设4台90吨锅炉的供热厂,全部工程于2008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如未按约定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和满洲里政府无偿转让的资产由满洲里政府无偿收回。作为约定,满洲里市政府保证其供热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如果由于供热面积不足,由此造成的经营亏损由满洲里市政府予以补偿。

    协议签订后,李宗徽立即开始筹资建设上述项目,由于前期工程投资巨大,款项多来自民间借贷。

    2

    投资人涉嫌职务侵占被拘

    2008年4月,在公司占有15%干股的汪强给李宗徽打来电话要借100万元公款在新疆投资煤矿。据李宗徽介绍,当时公司账上只有60万元,因汪强急需,李宗徽为他借了40万元高利贷,将100万元交给汪强后,至今未还。

    2008年7月,在工程项目几近完工时,李宗徽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拘留。公安部门认为:李宗徽把公司的钱借走属于职务侵占。

    李宗徽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被整整关了33天,在满洲里的投资建设基本停摆。
 
    2008年7月16日、17日、21日,宏珠公司曾三次向满洲里市政府提交紧急报告,称宏珠公司董事长李宗徽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司所有账目合同和财务印鉴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企业无资金,无法进行正常的资金运行和经营,要求满洲里市政府大力予以解决。

    2008年7月21日,满洲里市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决定:政府进驻宏珠公司对已投入资金进行审计;市建设局接手宏珠热力项目后续工程建设。

    2008年9月2日,解除拘留后的李宗徽在参加市长办公会议上表态,考虑到自己的心脏刚刚做过支架手术,宏珠公司无力继续投资供热项目,在保证宏珠公司实事求是地合理回收全部投入的前提下,同意转让给满洲里市政府。

    完成交接手续后,2008年9月9日,满洲里市政府在一份会议纪要上作出决定:宏珠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间(即2008年10月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由满洲里市政府无偿收回。

    后来李宗徽才知道,在同一时间,华能集团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已出资5000万元接手了此项目。“5000万元政府就卖给了另一家企业,连通知都没通知我们,到现在我们也不十分清楚。”李宗徽告诉记者。

    3

    民营企业终出局

    2008年10月13日,满洲里市政府决定对宏珠供热项目和资产予以征收并对其资产进行清算。

    清算持续了一年多,直到2009年12月31日,内蒙古杰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出具了《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确定该项目宏珠公司前期投资为3985万余元,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已向该工程累计拨款7903万余元,该工程尚欠应付款3743万余元。

    宏珠公司认为,这份报告有失公允,还有近亿元的投资及损耗包括换热站综合楼项目投资等六项未被列入审计范围。“我们要求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客观鉴定。”李宗徽表示。

    对此,满洲里市政府持相反态度,他们认为政府只能接收真正属于供热工程的项目,至于未被审计的项目和该工程完全无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主任付卫民律师对该事件全面分析后认为:“不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就将价值两三个亿的企业以5000万元处理给第三方,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不排除第三方存在恶意收购的可能性。”

    11月12日该案一审再次开庭,当事三方都据理力争。针对宏珠公司要求政府返还投资、利息及损失近两亿元的诉讼请求,满洲里市政府当仁不让,提起反诉,认为宏珠公司单方违约,给满洲里市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要求法院判令宏珠公司给付因违约带给市政府的经济损失共计5420万余元。

    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即将结束时,法院建议双方调解,宏珠公司表示同意,出人意料的是,满洲里市人民政府诉讼代理人当庭高声宣布:“我们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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