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2日 08:39 |
作者: |
卢国强;李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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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北京73家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货运单位被公开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据统计,仅今年11月1日至15日,北京货运单位就发生1244起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表示,对于安全隐患严重的客、货运企业,将采取最高停产停业的严管措施,防止恶性交通事故。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通报,在这1244起交通违法行为中,“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行为626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37起,“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为1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1起。共27家货运单位今年1至10月份连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北京市交管、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将对这些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下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通报批评、单位领导召见等监管执法措施。
交管部门要求,各货运单位对今年以来发生酒后驾车违法的驾驶人,一律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对今年以来发生“涉牌”“闯红灯”“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等严重违法驾驶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凡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单位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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