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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违规地区用地指标将遇“剪刀”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1日 08:28 作者 张敏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昨日(11月10日)晚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按照会议精神,擅自改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扩大试点范围,以及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强拆强建、农民“被上楼”等乱象将成为规范重点。

    国土部在2003年就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近年来,整治力度逐渐加大。但与此同时,乱象频现,近期媒体报道山东诸城农民“被上楼”事件,引起轩然大波。

    另一个背景在于整治规模的扩大。今年,财政部、国土部和10个省签订了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安排资金500多亿元。力图使农村土地整治“总规模达到6000万亩,新增耕地计划1000万亩,增加粮食产能约200亿斤”。

    “缺地是非法用地的主要动力。”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为保护耕地,近些年国土部批复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总体偏紧,加之一些地方对土地的粗放型利用,便出现所谓的缺地现象。

    上述人士称,建设用地侵占耕地、宅基地的现象屡见不鲜,尽管有规可依,但由于操作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地方政府往往很难做到“先补后占”。

    “规范农村土地整治,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保护耕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官方数据显示,近些年全国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正在逼近“18亿亩红线”。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同时,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对于农民“被上楼”等社会问题,会议表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强调,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在今后的规范中,地方政府将成为第一责任人。会议表示,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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