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0日 08:53 |
作者: |
席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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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口醇)称四川泸州老池、山东诸葛亮家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诸葛亮家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从而将大润发、泸州老池、诸葛亮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广东顺德法院11月8日开庭审理了此案,但由于证据繁多,还需进行第二次开庭。究竟“诸葛酿”和“诸葛亮家”之争孰是孰非,不久将见分晓。
江口醇:克隆“诸葛酿”,需赔百万
江口醇顺德地区负责人何小姐昨日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从去年开始,山东诸葛亮家公司和四川泸州老池就在广东部分超市推出“类似于‘诸葛酿’包装、装潢的系列酒。”从今年5月开始,类似产品从包装、颜色和装潢几乎和江口醇的“诸葛酿”一模一样,“消费者几乎很难辨清,我们的销售也受到了影响。”
据何小姐介绍,“诸葛酿”酒于2002年在广东销售,在当地中端白酒市场销量位居前三。据相关人士介绍,广东地区白酒消费市场巨大,超过20亿元。
因此,江口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诸葛酿”酒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并无条件回收在市场上流通的侵权产品,及清除现存产品中所有与原告商品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识,并共同在广东各大媒体上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诸葛亮家:“诸葛酿”非注册商标
对此,拥有“诸葛亮家”商标的山东诸葛亮家公司到底如何看呢?昨日,诸葛亮家公司董事长能学廷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诸葛酿’并没有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诸葛亮家酒’与‘诸葛酿’在名称、包装、装潢上并不相似,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在这场纷争中,谁更早在市场上“诞生”成为双方争辩的焦点。四川江口醇在庭审中出示了近800页的证据,称诸葛亮家公司在销售和经营上傍名牌搭顺风车,在商标、名称、包装上造成侵权。而诸葛亮家公司也不甘示弱,拿出多项证据,称其使用的商标、名称等在1991年就推出市场,远比江口醇的“诸葛酿”品牌早9年。
不过,江口醇公司强调,没有注册“诸葛酿”是早期疏忽,但江口醇早在2006年的“诸葛酿”酒纠纷案中,被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为知名商品,“诸葛酿”是特有名称,其包装、装潢也是特有,“因此,诸葛亮家公司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年来,“诸葛”之争一直是白酒市场高热度的话题。从2002年到2009年,关于“诸葛”商标之争的纠纷、案件一直不断。2009年,相关法院判决山东诸葛亮家拥有“诸葛亮家”商标,撤销泸州千年酒业注册的“诸葛亮”商标。目前,山东诸葛亮家公司拥有白酒“诸葛亮家”的商标,而四川江口醇公司拥有的“诸葛酿”虽非商标,但包装、装潢都是法定特有名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白酒市场关于“诸葛”之争,主要集中于江口醇和诸葛亮家公司之间,广东顺德法院将来的判决可能将影响到“诸葛”酒市场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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