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9日 09:31 |
作者: |
刘艳玲;赵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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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艳玲 赵威)我省民企发展有了一系列新的鼓励措施。
记者昨日从省中小企业厅获悉,我省将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支持民资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拓展了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域和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凡允许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
具体行业的分布来看,除了“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再生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及乡村造林绿化、社会事业等领域”,还“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享受相应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鼓励国有企业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优秀民营企业参与改制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对现有一般竞争力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兼并收购。
加大融资扶持力度
不光在经营范围上有拓展,我省还将建立省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民间资金进入融资担保服务领域。鼓励担保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省中小企业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全省民营企业预计实现增加值比2005年增长1.6倍;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将达到1320亿元,比2005年增长2.2倍。截至去年底,全省民营企业总资产达到2.28万亿元,5年间增长了1.85倍。
数字表明,2006年至2009年,辽宁民营百强企业的营业收入从1520亿元,一路增长到3579亿元,增长了1.36倍。
全省76%的就业人口在民营企业工作,相当于总数超过1100万人,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人均年工资已经由2005年的9367元,提高到13634元。
要防止民生领域形成垄断
昨日,针对此次省政府强烈释放的拓宽民间投资的信号,辽宁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方天堃表示,一些民生工程多数情况下是靠政府来埋单,但是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进程速度比较慢,如果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可以弥补政府资金不足,尤其是供水、供电和供气等重大民生工程。
方天堃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在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民生工程领域,政府部门应该设立一些必要的准入条件,而且不能放松管理,因为一旦民营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容易形成垄断,到时候企业效益提高了一大截,老百姓却要吃苦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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