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5日 13:36 |
作者: |
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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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网站对外发布了《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市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11月25日。最终方案有望 12月底或明年1月定稿并施行。若无意外,深圳将成为全国首个商业车险与车主上一年的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记录“双挂钩”的城市。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今年6月,作为支持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保监会决定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一旦试点成功,不排除今后在全国其他城市推广的可能。据了解,此次深圳试点方案中车险费率浮动幅度主要依据的是车主上一年的“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记录”,其中,与其他城市相比,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根据昨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深圳车主如果在3年及以上未发生赔付且上年度未有交通违法记录,其商业车险的保费最低可下浮50%;如果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则车险保费将是标准保费的3倍;此外,如果车主上年发生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其商业车险保费也可能上调。这些被列举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逆行、闯红灯、超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饮酒、醉酒驾驶等7种。其中,一年超速(超速 50%以上)3次及以上,车险上涨10%;闯红灯3次及以上上涨10%;每发生一次饮酒驾驶上涨10%,每发生一次醉酒驾驶上涨30%……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近两年的保险数据测算,该方案实施后,将有80%的车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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