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银行办租赁 有所不为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4日 08:22 作者 柏亮
      从近几年的表现看,银行办租赁不能说不成功,但三年的发展依然显得稚嫩。
  短短三年,银行系租赁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租赁业的领跑者,实现了我国租赁业的多项重要突破。
  但是,融资租赁业的特点还没有体现出来。国内金融租赁业务中,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比例是2:8,直接租赁与售后回租的比例也是2:8。
  从今年三季度的数据看来,这一情况更为严重,今年前三季度,有统计数据的15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中,2300.32亿元为融资租赁资产,经营租赁资产只有246.95亿元,两者之间的比例大于9:1。
  相对而言,融资租赁的功能和模式更接近信贷,而经营租赁更能体现金融租赁公司的特性;在会计上,融资租赁资产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中应计入资产负债表,而经营租赁资产并不入表,只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体现,因此经营租赁是一种较为安全的(因其以租赁物为载体)表外融资渠道。
  民生租赁董事长孔林山认为,租赁公司的产品一定要做到银行产品不能轻易替代,只有这样,这个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并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售后回租唱主角,一方面说明是用银行的观念在做租赁,另一方面说明大家还没有找到自己应该做且市场也乐于接受的产品。
  “需要充分发挥租赁的特点和功能。”工行行长杨凯生认为,融资租赁有它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如果把租赁业务仅仅作为一种内信贷业务来经营,简单套用现在的做法,或者仅仅把租赁当成信贷业务的补充就会偏离这个方向。
  他的建议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金融租赁是与产业结合的一个产业,银行系租赁公司对金融领域比较熟悉,但对其他产业领域还不能够做到非常清楚,从历史上银行涉足新的业务领域的教训看,在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刚刚成长的阶段,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遍地开花,无所不为。因此要始终坚持专业化的路子,不要把面搞得太宽,不要搞得太分散,对于重点行业要先掌握,逐步涉足,进而进一步做精、做强。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银行系租赁公司首笔金融债发行 (10-11 10:11)
·8月银行产品发行量超千款 凸显“加息前特性” (09-10 13:47)
·银行产品平均收益率2.8% (07-06 15:51)
·到期银行产品均实现预期收益 (11-13 10:00)
·先报备后发行 银行产品发行规则生变 (05-20 09:01)
·澳元产品收益“抢眼” (07-24 16:17)
·工行面向大学生征银行产品创意 (06-22 10:50)
·避险需求升温银行产品“越短越好卖” (06-05 11:27)
·房企资金吃紧多款银行产品发行最高年收益7% (04-26 10:01)
·流动资金不休息银行产品选择多 (09-26 03:06)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