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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达标 10家“第三方支付”将面临退市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7日 09:25 作者 胡佩霞
      昨日首届深圳金融电子商务发展研讨会举行。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我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共有22家,其中有1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不符合要求。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于松柏称,“在明年9月份之前这类的非金融机构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后,将面临收缩业务范围,直接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于松柏称,“在明年9月份之前这类的非金融机构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后,将面临收缩业务范围,直接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淘宝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这些第三方支付工具,日益被市民熟知。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领域最诱人的蛋糕,市场发展极为迅速。据于松柏介绍,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部署,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通过验收资料、现场核实、调研等方式,对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摸底和登记,截至今年7月,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共有22家。按业务种类划分,从事网络支付的12家;从事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的3家;从事银行卡收单的3家;同时从事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和银行卡收单的4家。从非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看,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是12家,在省内和本地从事支付业务的是10家,以非公司名义是6家。

    为了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明年9月正式实施。于松柏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深圳非经营机构支付业务将产生三个方面影响:首先资本金不足将导致部分非金融机构面临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金至少要1亿元人民币,在省内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金至少需要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深圳市不符合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共有10家,其中9家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机构应归属于全国性业务范围业,但这些机构的资本金仅有100万~5500万元。如果不能及时补足资本金将会退出市场。

    其次,非金融支付机构现行的备付金处理模式将发生变化。《管理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的存款银行,作为分支机构只能开设一个备付金专用账户。目前深圳所有的非金融机构同时在多家银行进行备付金存款管理,以节省资金跨行流转成本。非金融支付机构备付金涉及金额较大,这一变化将加剧各商业银行对成为非金融机构备付金存款的争夺。因此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一模式。不过,他提醒商业银行警惕被第三方支付金融机构绑架。第三,备付金监管趋于严厉,对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组织的日常管理带来了挑战。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付金存款银行对非金融机构备付金使用情况应进行监督,并且向金融机构报送存款等金融资料。非金融机构也需向所在地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保送报表和财务数据等。

    另据介绍,被人们称为“超级网银”的网上支付巨无霸系统,在初期只允许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介入,下一步人民银行根据非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正研究制定非金融服务机构介入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此举将有望促进支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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