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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美产白羽肉鸡征反补贴税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01日 08:23 作者 胡健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商务部日前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0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期限为5年。据悉,这是我国对美涉农产品第一次正式征收反补贴税。

    此次反补贴税税率在4.0%~30.3%之间,美国应诉公司税率绝大多数为7.4%,而对其他美国公司则将征收30.3%的反补贴税。

    商务部裁定指出,被调查产品所占中国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与其持续大量低价对中国出口存在紧密的联系,其在中国市场大量低价销售不仅对我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产生了明显的削减作用,同时导致产业同类产品盈利水平下降。

    此次反补贴调查申请由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发起,该协会副秘书长马闯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终裁后,无疑将会对中国家禽、肉鸡产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创造一个积极公平的竞争环境。

    针对外界“终裁之后,国内白羽肉鸡价格将会上涨”的猜测,马闯并不认同。他说道:“中国白羽肉鸡企业长期受美国进口产品影响,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企业开工率不足,不能满负荷生产。终裁后,从美国进口鸡肉量将大大减少,相信我国企业恢复的产能可以填补需求量的空白,不会导致大幅度涨价。

    至于下游产品如泡椒凤爪、肯德基等鸡肉类产品会否有涨价预期?马闯表示,商务部作出终裁,肯定会协调多方利益,“如果下游企业以此理由提价,我们也会作出回应。”

    前日,中国刚刚发起对原产欧盟的马铃薯淀粉的反补贴调查。近来中国在进口农产品方面事件颇多,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WTO研究中心主任梁艳芬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很多发达国家对本国农业都存在高补贴支持,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造成很大冲击,同时也是国际贸易中矛盾的焦点。

    梁艳芬对类似的反补贴调查表示认可:“这是抑制发达国家补贴额度,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关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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