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9日 09:56 |
作者: |
汪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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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胶粘剂类商品甲醛释放量超标,灯具类商品内部导线和外部导线用材不合格。昨日,武汉市工商局通报了72个批次流通领域建材产品的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不合格20批次。 市工商局抽检发现,板材、胶粘剂类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超标等。武汉江城乳胶厂2010年1月14日生产的,商标为东方霸牌的快干型901胶水;武汉耀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2440*1220*17(mm)细木工板、2440*1220*11(mm)胶合板、2440*1220(mm)装饰面板等被检出不挥发物含量或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由于甲醛具有致癌性,因此板材是否环保达标非常关键。据了解,只要板材中的游离甲醛含量小于每百克9毫克,也就是达到欧洲E1级环保标准,就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武昌某品牌家具销售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环保水平由低到高排列分别是:中密度板、刨花板、大芯板、胶合板、层积材、集成材、实木。 而灯具类的主要问题是内部导线和外部导线用材不合格、加工工艺粗糙等。标称抚州菲利浦电器照明制造有限公司2010年6月生产的,商标为PHIDIAS牌的P-Y238D厨卫集成吊顶组件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均不合格。 目前,工商部门已对各问题经营户和产品进行立案查处。 (长江商报 汪志 通讯员 刘军 刘昕 蕾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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