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8日 11:02 |
作者: |
吴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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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凡)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获悉,由该公会制定的《深圳市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并在保险行业内部成立了首个营销员品质管理委员会。据悉,今后,保险营销员将可以委员的身份参与行业管理。这也是深圳保险业为规范营销员销售行为,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又一创新举措。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深圳各人寿保险公司应负责营销人员品质的日常管理和信用记录登记,并设专人专岗负责营销员品质的宣传、指导与协调工作。同时,市保险同业公会也新设立了“行业品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营销员对信用品质记录及处罚结果产生异议后的申诉、疑难事项的认定,以及营销员品质奖励和处罚等问题。
据悉,目前,该行业品质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委员已经产生,由14名来自各公司的营销管理专才和10名优秀营销员代表共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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