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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奶粉 多美滋排第一
来源 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04日 16:50 作者 李洪鹏
 

  近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维权网等共同开展的“2010中国母乳喂养暨母乳代用品市场调查”活动结束,并发布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多美滋、美赞臣等外资品牌违规销售严重。调查结果

  外资品牌奶粉违规促销问题严重

  从家长感受的角度看,奶粉企业在医院保健机构违规宣传、利用医护人员向他们推销代售产品的情形比在商业场所违规促销、宣传的情形更加突出,其中尤以几大外资奶粉品牌为甚。

  调查发现,在营销推广方面非常强势的几大洋品牌奶粉在影响母乳喂养方面,被多数家长提及。

  报告显示,有三成多家长提到多美滋,所占比例最高,且比其他品牌突出。其次,美赞臣、贝因美和惠氏分别被两成左右的群体提到,有一成多提到圣元和雀巢。

  另外,在利用商业场所违规促销、宣传方面,也是几大洋品牌奶粉被提及。有两成多提到多美滋,所占比例最高,且比其他品牌相对突出。

  其次,贝因美、美赞臣、惠氏、圣元和雀巢分别有一到两成的家长提到。

  提示 未母乳喂养 婴儿容易生病

  世卫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主任戴耀华介绍,对婴儿而言,未获纯母乳喂养会使婴儿体质下降,降低婴儿的免疫能力,容易生病;牛奶中普遍存在抗生素残留,新生儿大量食用奶粉会导致抗生素耐药性等。

  法规

  6月龄内母乳代用品禁止搞促销

  “根据我国食品广告相关规定,不满1岁的婴儿不能做广告代言。”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张德志介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的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经营者对6月龄之内的配方奶粉、配方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包括赠送产品、样品,减价销售,以促销为目的向医疗机构提供赞助等。

  6个月以上婴儿所吃的奶粉才可以做宣传,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相关广告中还必须有“提倡母乳喂养”等相关提示。

  文/记者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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