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30日 10:35 |
作者: |
齐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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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齐琳)市住建委等部门昨日下发《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起,北京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的,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从低于697元(不含)调整为低于960元(含)。
此外,10个远郊区县并不照此标准执行。“各远郊区县执行的是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标准的通知》,并结合实际,调整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从2005年开始,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北京先后将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此次的960元。随着准入标准的调整,廉租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廉租房保障家庭累计达2.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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