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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吸引民资难题待解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8日 09:36 作者
    “在香港、美国,公租房都由政府主导,公益性机构负责运营,民营资本基本不愿意参与。但在内地,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需多元化融资筹建公租房。不过,如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并保证其收益率,这是一个大难题。”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
  前不久,住建部表态鼓励开发商参与公租房建设。下一步将着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鼓励各地发展由企业投资和持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和维修等日常工作。
  “这种企业可以由社会机构出资设立,也可由社会机构和政府共同出资组建。”齐骥表示,在资金方面,除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外,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拓展公租房融资渠道。
  “从目前的方案看,公租房的建设主体依然不明确。有开发商表达了参与意愿,但真正打算介入的房企肯定不多;现在,租金水平、产权归属都还没有确定,开发商显然不会做赔本买卖。”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以公租房计划建设规模最大的重庆为例,公租房的预计造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3000万平方米建设规模预计总投入约750亿元,每年约250亿元。一般而言,财政资金至少达到公租房建设总投入的20%,这意味着,重庆每年对公租房的财政投入至少达到50亿元。这对地方财政的负担显然很重。
  “开发商建设公租房并为持有式物业,按重庆的标准,租金价格按建设成本利息加维护费计算,控制在市场租金的60%以内,这样,开发商成本回收时间长,获益低。”重庆大学房地产学院院长任宏指出。
  而据重庆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除了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的5%以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也曾被考虑作为融资渠道,但香港方面的基金和重庆初步接触后无果而终。原因是类似的金融产品有一个前提,即房屋产权“私有”,而这不符合公租房姓“公”的原则。
  “现在,扩大公租房建设规模,仅仅靠财政远远不够,须大力引入社会资本。但社会资本参与的前提,一是符合资本回报率要求,二是产权清晰。否则,地方政府只能依靠土地出让方面的优惠,来吸引开发商参与公租房建设。”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指出。
  任志强建议,应发展社会租赁性住房,由社会化基金组合信托提供融资,由非政府组织负责运营,租金按照市场化定价。“英国就按照这种模式运营,一方面解决了公租房的融资问题,另一方面,房地产信托还让富裕人群多了一个回报稳定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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