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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16年未完工 大连一烂尾楼赴京招商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6日 09:54 作者
    □本报记者 于萍 

  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为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已完工65%的大连金座广场向投资者公开推介资产,后续资金投入量约4.5亿元即可竣工。
  金座广场位于大连市CBD核心地段,连接胜利广场。项目于1993年11月获得大连市政府的立项批准,项目占地面积8246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项目包括酒店、写字楼、商场、公寓、地下停车场等。建筑楼层52层(地下3层),楼高216米。项目于1994年7月开工,由于开发公司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不足导致项目被迫停止,经过计算实际用于项目的总投入为10.04亿元,完成形象进度的65%。主体结构工程已全部完工。
  根据转让公告,金座广场后续资金投入量约4.5亿元即可竣工。参考金座广场周边项目特点及定价,项目的合理定价区间应该为酒店式公寓15000元/平方米-20000元/平方米。酒店8000元/平方米-12000元/平方米(销售);400元/日-800元/日(标准间租赁)。写字间为10000元/平方米-15000元/平方米(销售);每日2.5元/平方米-4.5元/平方米(租赁)。商场20000元/平方米-50000元/平方米(销售);每日3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租赁)。
  此外,由于历史问题,大连市政府已经承诺对金座广场给予优惠政策,涉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调整、转让的税费等多方面。
  根据优惠政策规定,在原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地价不做调整。公建改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应由40年增至70年,但土地使用年限仍按原起始时间计算;延长使用年限后,地价不作调整。凡新开发商提出申请调整原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的,原则上允许,补办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原则上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完善审批手续,对其超建面积部分,按原地价政策补交地价。新投资商通过转让方式接手该项目在办理土地权属转更时,所发生的契税、增值税、经营税等予以减免,且不再追缴违约金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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