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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鼓励纺织产业转移升级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05日 09:15 作者 马继鹏
      7月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东部地区纺织产业优化升级,并将制造的部分环节转移至中西部以降低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

  《通知》要求,产业转移要与培育优势企业、淘汰兼并落后企业相结合。此外,产业转移要充分考虑环境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注重节能环保,避免污染转移。

  工信部在《通知》中称,东部中心城市将重点发展纺织服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市场推广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纺织总部基地,中西部地区要发挥区位、人才、资源等优势,重点发展棉纺织、麻纺织、针织、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加工制造业。河南、湖北、安徽等棉产区可利用资源优势重点承接东部棉纺织产业转移;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应加快麻纺织生产基地建设;江西、河南可依托粘胶纤维产业的基础,重点推进功能化、差别化粘胶纤维开发生产。新疆应利用棉花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建设;内蒙古、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和西藏可利用羊绒羊毛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毛制品;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发展蚕桑生产,扩大茧丝绸加工。黑龙江省应利用亚麻资源和加工优势,进一步提升麻纺织加工水平;辽宁、吉林应利用化工产业优势,提升腈纶、粘胶、碳纤维和产业用纺织品加工能力和水平。

  工信部表示,推进纺织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发挥东部沿海地区人才、技术、市场和信息等优势,还有利于发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土地、劳动力、原料、能源等比较优势。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言人孙淮滨表示,10年来,纺织业一直在进行转移,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已经对自己的生产基地进行转移。他认为,所谓转移并非东部全部放弃,而是发展纺织业的高端领域、设计、品牌等方面,转移的主要是加工制造方面,这样形成中西部的互补,布局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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