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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利率涨了想退房开发商不干
来源 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11日 13:34 作者
     市消委近期接到30多起购房投诉 
 
 
  本报讯(记者 姜涛)4月份以来接连出台的楼市新政,一方面扼制了房价的飞速上涨,一步步挤压出楼市泡沫,另一方面也对一些情况较特殊的购房者带来诸多“麻烦”。记者昨日从我市工商、消委了解到,房产调控新政出台后,购房投诉呈直线上升态势,其中多数是定金退还引发的纠纷。新政颁布以来,市消委总共接到了30多起购房投诉。

  首付提高 退房遭拒

  近日,消费者谢先生向弹子石工商所投诉称,他在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面积为44.5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为57万多元,预付定金20000元。因国家调高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致使他无法支付相关费用,找开发商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

  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现在居住的房屋面积只有50平方米,儿子今年下半年就满21岁了,买房就是为了儿子以后结婚用,所以,他向亲戚借钱定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户型。但楼市新政出台后,他们买的这套房被界定为二套房,首付比例要从原来的三成提高到五成。这让他确实无力支付,只有退房。

  经调查,工商部门发现,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便帮助他与开发商协商,最终谢先生拿回了20000元购房定金。

  合同签了 房贷没批

  深圳市民程某在2010年4月17日与重庆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了四成首付款和大修基金共计32万元。但在他办理贷款期间,国家出台了二套房首付五成的规定。开发商得知该消息后,并未告知程某实情,而是称正在和银行协商,只要政策没执行,都能办到贷款。

  一直到今年5月底,开发商接到工商银行不予办理贷款的通知后,才通知程某要追加购房款。程某不服气,便以开发商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还全部房款,但遭到开发商拒绝。随后,程某向南岸工商分局投诉,通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开发商退还程某全部购房款等32万元。

  月供太多 要求退房

  昨日上午,一王姓消费者来到南岸区消委投诉。他毫不避讳的告诉记者,他是一名房地产投资客,因为看中南坪商圈的潜力,在今年4月18日购买了南岸某房地产公司两套房屋进行投资,当时置业顾问给他的预算为首付三成,利率按基准利率8.5折执行。但国家实行房产新政后,首付提升到了五成。利率也上升到基准利率的1.15倍。不光首付多出二十多万,房贷利息也要多出十多万元。这样算下来,他每月要多付出一千多元的月供,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

  “本想靠炒房赚点钱,现在发现月供成本太高,要是一直不能脱手,自己就亏大了。”王先生说,所以只能向开发商申请退房,但开发商却根本不理会。无奈之下,他只有找到消委求助。

  对于近期购房纠纷频发的原因,工商部门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新政出台前预付定金购房,新政出台后余钱不多的消费者经济压力增大,违约增多。二是新政出台时间紧密度大,部分消费者未及时了解相关政策,遭遇购房“陷阱”。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急于回笼已投资金,并未主动告知消费者首付新规定,反而采取故意隐瞒新政、买卖合同规避新政等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者的购房定金。三是新政实施后,面对二套房、三套房的首付款以及银行贷款作出的调整,部分消费者认为开发商违约,拒绝交纳更多的首付款,甚至要求停止交易。

  针对以上案例和现象,我市工商部门将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监管,尽可能清除消费“陷阱”。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审慎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利产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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