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沪二套房认定执行趋严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4日 10:33 作者 张文绩
    在房贷不断收紧的同时,有关二套房认定标准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首次提出“房”与“贷”结合认定,而这比之前的“认房不认贷”更加严格。记者获悉,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有望于近期出台,而上海各家银行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和执行也较此前全面趋严。

  三种情形属第二套房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一政策体现出有关部门对于二套房贷的全面收紧,也使得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再次倍受关注。然而,正是由于所享受利率的不同,很多购房者一直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做足文章,各家银行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也并不相同。对此,有关部门再动真格,准备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规范房贷市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有关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积极研究制定。有下列情形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第二种情形,就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我们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

  认定标准正不断从严由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一直没有细化标准,各家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客户资质进行认定。然而,记者了解后发现,相比此前二套房认定银行总打“擦边球”的现象,在经过此番政策调整之后,现在几乎所有银行都在严格、规范执行,审查也在不断从严。

  目前,沪上银行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按照客户是否有过贷款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如果客户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买住房,不管之前的贷款是否还清,银行都认定此套住房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另一种则是查询房屋登记系统的信息,如果能在该系统中查出客户有已登记住房,该客户再贷款购买的住房即为第二套房及以上住房。

  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房贷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认定标准不相同,但相比4月份之前,大多数银行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已经严格了很多。而这家银行此前在房贷市场一直属于激进型,现在也按照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按家庭为单位,如果我们在征信系统中查到已经有住房,那么再贷款买房就得按第二套房贷业务标准去做。至于今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我们会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具体标准后,再结合总行的执行细则进行操作。”上述负责人表示。

  除中大型银行外,城商行也全面收紧房贷业务,对二套房的认定执行也已严格许多。某城商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把曾经贷款购买的住房卖掉,再贷款购房的申请,银行也将按照第二套房贷业务标准去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部分开发商研究为买二套房者垫首付 (05-09 17:05)
·齐骥:住建部正制定二套房认定标准 (05-08 08:41)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二套房"认定 暂听银行的 (04-28 08:00)
·啥叫二套房?银行各说各! (04-22 09:05)
·罗康瑞:二套房新政是好事 瑞安没有压力 (04-16 14:21)
·二套房首付六成仅是误读?非监管底线的"60%" (04-12 09:16)
·[快讯]国务院: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01-10 16:59)
·传二套房首付五成 央行对此不评论 (12-22 10:24)
·明年“价稳量增”建议上调二套房贷利率 (11-17 07:59)
·“二套房贷收紧”调查:政策未变银行自我调整 (11-05 10:3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