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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迷局”
来源 时代周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8日 11:19 作者
 

  对于医卫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公关行为可以理解。毕竟医卫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消费者对此有着异乎寻常的关注,容易产生“过度”反应,适当的公关行为有利于消除市场恐慌,便利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以求得问题的解决。但是,当公关沦为咬文嚼字、撇清责任的时候,这样的公关没有任何意义。专业报告或许能证明产品对人体是安全的,法律方面的不完善或许能让厂商免责,但是消费者心中会不会因为这些而作出让厂商眉开眼笑的评判呢?这是每一个医卫厂商应该思考的问题。(殷毅)

  强生涉毒:不了了之

  殷毅

  去年“3·15”刚过,美国民间组织检测出强生等品牌的婴儿护肤品含有毒物质,再次挑起了“后三聚氰胺”时代消费者脆弱的神经。当时,强生坚持“不下架”、“不撤回”的强硬态度;国内两个权威部门给出了两份不同结论,都令消费者更加迷茫。有消费者将强生告上法庭也一时没有定论。

  遗憾的是,时至今年“3·15”,权威部门没能继续深究给出一个明确的使用指示,状告强生的消费者一审败诉二审待决,而强生用品依然占据各大超市的显著位置。时隔一年,似乎强生涉毒的风波就又和以前很多品牌一样,成了一桩不了了之的无头案。可是,谁来告诉最没有知情权的消费者该何去何从?

  强生“强硬”的背后

  2009年3月13日,自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消费者组织发布的一份《婴儿卫浴产品发现可致癌物质》的报告曝光后,旋即在国内引起巨大的安全质疑。

  随后,在美国和印度和我国台湾等地,强生等婴儿卫浴产品纷纷开始下架,而强生在大陆地区的态度一直被外界认为非常强势。

  强生并没有立即直接对于消费者作出任何表态,只是声称:产品没有任何问题,暂时不会在大陆卖场下架等等。直到去年3月22日强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总经理王梅影依然表示,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证实强生婴儿护理产品是安全的,没有必要下架,也没有必要召回。

  不久,消费者史女士以强生侵害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将其诉至法庭。去年7月,在北京东城法院的一审现场,强生公司则出具了长达140余页的专业报告,证明被质疑的成分对人体是安全的。同时表示,我国没有制订二烷的限量标准,现行法律法规不要求被告公司必须以警示方式进行危险标注,没有侵犯原告的知情权,因此赔礼道歉的请求不适用。

  业内人士多评价强生是:其一系列应对公关危机的做法,试图保住市场销售,但却未能挽住消费者的信任。

  其实,在强生强硬态度背后,是一样强势的市场份额。据欧睿信息咨询公司的数据,强生是中国最大的婴儿护肤产品和其他婴儿护理用品销售厂商,2008年强生占据了中国69%的市场份额。因此,保住市场份额显然成了强生的首要考虑标准。

  不过,生硬强势的态度却引起了消费者更大的抵制情绪,因此在此事中强生的公关行为也饱受诟病。

  “我们做过危机情境的模拟试验,在危机来临时刻,不管你是否有理,除了要发布专业的验证信息告知消费者,还应该在情理上采取更为温和的态度。这是由中国消费者的文化和心理决定的。”一位跨国药企的公关告诉记者。

  第三方机构缺位

  强生涉毒案在一年后的不了了之,更重要的是没有公共机构的权威定论。

  且不说最早发现婴儿日用品不安全元素的,是来自美国的消费者组织,我国总是在发现问题上比别人慢几拍。在风波爆出后,国内质检部门和药监部门却公布了两个并不一致的检测结果,一个认为强生产品不含有毒物质,一个却说强生的个别产品含有毒物质。

  两个权威部门的互相“掐架”给强生公司找到了监管空子,让消费者无所适从,用名嘴白岩松的话说就是变成“赌徒的心态”。

  早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度就一落千丈。强生事件中,监管部门依然是采取了挤牙膏式的态度,守着监管的“潜规则”按兵不动,被舆论推着作出相应的回应。

  更要命的是两个部门的不同结论,则暴露了中国监管部门多年的弊病。我国很多部门的监管采取的是“多龙治水”。如三聚氰胺问题发生后,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过,要筹划使食品药品这一个监管体系成立相关委员会,形成合力,但后来也没有太大动静。

  “日用品也要按照这种思路建立监管机制。工商、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也有必要联动起来建立这样一个监管机制。”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峰指出。

  另外一个角色,中国第三方机构的缺位也是在强生事件暴露出的一大问题。比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消费者组织更大的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在事件发生后曾提出:“建议”广大消费者立即停用相关产品。

  “明知商品存在问题,却不能立马督促政府制定相关机制,叫停这样的产品,这其实也是消协自身的失职。”有人如是评价。

  揭秘回收药“潜规则”

  刘深

  医院、社区里如同牛皮癣般的“高价收药”小广告,让人们对药品回收这一现象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但谁又知道这些药从哪里来,又流到何处去?走街串巷的药贩子倒手后到底能挣多少钱?

  高价药更吃香

  在各大城市,但凡通往医院大门口的路上,每隔几步往往能看到“高价收药”的小广告。拨通“小广告”上的电话,一听“收药”么连忙回答“收!”并询问都有什么药。他说,消炎药感冒药这些常用药都“不值钱”,大概能给到原价的10%。而抗肿瘤药物、心脑血管药物和进口针剂目前的利润都较大,可以给到原价的50%—60%。

  回收药,这个处于黑暗中的市场正在发生微妙变化。以前人们习惯于将街边“药品回收”与“过期药”画上等号,而现在的药贩多数对此并不“感兴趣”,反而对抗肿瘤药物、进口针剂、降糖药物、心脑血管药物、肝病药物等非常关注,愿意出高价回收。一位药贩子说,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肝病等病人多,需求旺;而抗肿瘤、进口针剂等不少是昂贵的短缺药,自然利润高,销路好。

  回收药市场如同“直销”

  在药品回收市场,如同直销一样,有着上级和下级之分,各个层次的药贩子呈“金字塔”形状。多数底层药贩子通过将收来的药倒手卖给上级药贩子,从中获利。

  以市场价格为千元左右的希罗达为例,一药贩表示,30粒一盒的希罗达能给600元。另一位在北京干了10多年,同时经营收药和售药的宋先生则表示愿以750元一盒收购。如此算来,仅这一层的利润便高达150元。而面对患者的个人求购,宋先生给出的价格为800元,每盒只加了50元。该药四盒为一疗程,从中倒手赚得200元。“虽然每盒加的钱不多,但销量很大。”宋先生说。

  宋先生正是一位处于“金字塔”上层的人物。在与宋先生接触过程中可以感觉到收药这个行当竞争日渐激烈。他多次强调,不把货卖给他,在北京绝对难以立足。据他透露,目前在北京,至少有几百名东北人在从事药品回收这一行。

  宋拿出一份药品明细表,上写有商品名称、通用名、规格、生产厂家及价格。“你把上面的药名印在名片上,再附上你的联系方式,去医院发就可以了。”

  医保“漏洞”

  对于怎样收药效率最高的问题,他的回答竟是盯着那些医保患者。“你就去医院门诊药房那盯着,见开药的就问问卖不卖。哪怕不能现场交易,给他们发张名片也行。”说完后,他又指着医院门口几个老人说,他们可能就是长期在医院开药的,每月只要固定有七八个人给你供货,每人上千元,你就不用发愁了。

  2007年上海药监局破获的一起地下非法收售药品案中,其中95%的药品是从借用的医保卡中套现而来的。这其实反映了以药养医的弊端。“医保患者从医院开药大约只需支付20%的费用,既然有人以高价回收,他们肯定乐意去开药。”

  回收药去向

  药贩子对药品销往何处这个问题讳莫如深。曾的回答是“全国各地”,其他的多一个字也不说。而另一位药贩子则透露,他的药品主要销往郑州、哈尔滨、河北、沈阳,并承认大医院难进,多卖给小医院、私人诊所和小药店等,尤以药店为主。据媒体报道,边远地区一些个体诊所、乡村卫生室等基层涉药单位也成为这些回收药物的重要阵地。

  目前,我国药品回收领域监管非常混乱,这种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的收药行为,会导致用药的极度不安全。但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到底如何才能切断这条利益链呢?这就需要严把两个关:一是包括医院、小诊所等在内的用药单位,必须从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处购药;二是药品供应商应从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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