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业产业管理的创新改革终于进入一个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新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了《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事前并未大张旗鼓,但这个信息一经披露,立即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士评价说,钢铁业实行“准入制”,是建立行业公平竞争体系的重大突破。
在此次推出的各项准入条件中,目前一些舆论比较关注“普钢企业年产百万吨、特钢企业年产50万吨”这一条企业规模的“及格线”,并认为将有一大批小钢企面临生死考验。对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其实可能遭淘汰的企业产能不到总产能的20%。此次拟建立的“准入制”,更关注的是产品质量、环保等“企业基本面”,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行业的公平竞争体系,现有企业只要符合这些基本准入门槛,就能得到国家的认可,有序规范地发展。所以这个“准入制”,与其看作是一个“限制办法”,不如说是为国内现有钢铁业主体创造了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
由于此次推出的是一个“准入办法”,所以不少业界人士和市场分析人士第一反应就是“谁会被淘汰出局”。
根据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在“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的第5条中有这样的表述:生产规模为“2008年度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50万吨及以上”。也就是说,不达到此“合格线”的企业,将会出局。于是,近日不断传出消息说,全国将有八成以上或三分之二左右的钢铁企业面临生死考验。
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迟京东。他对记者说,社会对此“准入办法”的关注点“有点偏”了。这个管理办法的根本出发点“首先不是为了限制谁”。目前国内具备炼钢能力的钢铁企业总数在520家以上,此外涉及深加工等延伸领域的钢铁企业就很难统计了,如果包括进来,就可能有几千家甚至上万家。年产量在百万吨以下的小钢厂“数量听上去很吓人”,有三四百家,但其生产能力不到全国钢铁总产能的20%,不会对整个钢铁业产生根本的影响。“这些小钢厂是在无序环境中无序产生的,本来就不应该生,何言生死考验”,它们不应该受政府政策的保护。
迟京东说,从此次公布的企业规模、工艺装备等条件来看,对国内九成左右的钢铁产能都是适用的,都只是一个基础的门槛,所以这个“准入制”首先不是“针对谁、限制谁”的问题。仔细看一下征求意见稿就会明白,准入条件的排序是以产品质量、环保、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为首的,这就反映了重点所在,这些是首要条件,这些条件达到要求了,装备和规模也就“自在其中”了。推行“准入制”,其实质是在一定的准入条件下对现有企业的一个“重新认可”的过程。企业得到国家的正式承认,其外部经营环境就会得到极大的改善。所以这个“准入制”对国内钢铁业的主体来说是一个“大好事”,是一个促进发展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