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网络“热点人物”掀起的广泛关注中,“网络推手”这一新行当愈发为人所知且受争议。这究竟是一个为扰乱民心推波助澜的洪水猛兽,还是适合年轻人就业和企业营销的新路,关键得看监管如何予以规范
近来,伴随“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和“艾滋女闫德利”成为热点,“网络推手”愈发受关注并以难以估量的规模壮大。
据了解,以北京为例,专门的“网络推手”公司就有100多家。业内人士称,中国现在的专职“网络推手”至少有数万人。民众对此可谓毁誉参半。根据中国青年报近日的调查,52.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把其作为年轻人的就业渠道加以鼓励和规范;23.4%的人则表示弊大于利,应予以限制或取缔。
那么,这一初具行业雏形的网络新事物究竟是互联网的又一“洪水猛兽”,还是一条新的就业路?
“网络推手”呈现井喷之势
从早期的芙蓉姐姐、天仙妹妹、二月丫头、流氓燕,再到现在的“贾君鹏”和“艾滋女”,大部分都有“网络推手”参与其中。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推手”更是呈现井喷式增长。
“网络推手”由此被越来越多人奉为全新的就业路。今年8月,百度贴吧上一篇题为“招聘100名‘网络推手’”的帖子引起不少人关注,80多人回帖应征该岗位,很多人还自称“职业网络推手”。对那些暂时失业,或不习惯受传统工作习惯束缚,以及喜欢“宅”在家里上网的年轻人来说,“网络推手”的诱惑力显然不容小视。
利弊各半引发社会热议
究竟,“网络推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颇有争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腾讯网进行的调查显示,52.5%的人认为应该规范“网络推手”模式,并作为年轻人的就业渠道加以鼓励;23.4%的人则表示,该模式弊大于利,应限制或取缔。
一方面,“网络推手”如果被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那就有可能“泛滥成灾”,不但不利于网络环境净化,而且可能动摇整个舆论民心和社会安定团结。
据某“网络推手”公司透露,“网络推手”的费用一般每月1到5万元不等。在利益引诱下,一些公司不惜教唆“网络推手”发布虚假信息或夸大其词误导民众。
以“艾滋女闫德利”事件为例,尽管后来经调查发现整起事件为人为恶意毁谤,但闫德利本人的生活已受到不可挽回的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网络推手”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也不乏可取之处。
如“贾君鹏”事件是由北京某传媒公司策划、执行,目的是帮助一款游戏保持关注度和人气,这也确实让他们赚了“6位数”。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卜林指出,不管真相如何,一句简单朴实的“呼唤”能够引起巨大的网络反响,同时又带来了经济效益,这是网络营销的新突破点,值得借鉴。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有70.2%的人认为,企业和个人正常的网络推广无可厚非,但虚假信息炒作不可取;33.5%的人表示,“网络推手”也是一种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口碑研究所副所长杨飞也认为,与传统公关相比,网络公关能够更好地运用网络社会化媒体,调用更多的网络话题资源,形成直观的网友参与互动,比传统公关的操作空间更大、手段更丰富、效果更易于统计。
加强监管与行业规范是关键
可见,“网络推手”本身并非洪水猛兽,该去还是该留关键在于相关网络监管如何对其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网络营销是把“双刃剑”,适当运用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而违背道德的做法只能获得短期利益,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现在很多网民对一些正确信息也开始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了,长此以往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崩塌,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某网友也表示,“网络营销虽然这两年发展得很快,但真正让它往有研究、有策划、有组织、有方案等专业方向发展的不多,更多的是基于对网民的一种欺骗式的人气利用,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非健康行为。”
因此,“网络推手”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否则,一味追求点击率和盲目追逐利益,很容易在无意识中触犯法律。很多“网络推手”企业在推销一个产品时,总会有意无意采取一定方式来打击对手,甚至放大对手产品的瑕疵,这就会侵害对方的一些合法权益,甚至会招来侵权官司。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成立行业协会来规范并确定行业规则,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这个行业进入良性循环,最终实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