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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再现“偷梁换柱”猫腻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0日 07:35 作者 吴文治
    商报讯 (记者 吴文治) 继“买旧”参加以旧换新怪象后,“收旧”环节又被发现隐藏猫腻。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回收企业在收旧过程中偷梁换柱、欺上瞒下。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正在通过“收旧冰箱上报成电视”等手段将仍可使用的旧电器卖到二手市场获利。 

  按相关政策,市民通过中标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可得到一张收旧凭证,凭证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政府补贴。为规范旧电器回收价格,政府部门出台了具体回收指导价格,依据电视机、冰箱、空调等五类电器的尺寸大小进行定价,同时要求回收凭证信息与实际上交旧电器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人员仍在通过暗箱操作赚取额外利润。

  吴先生向某中标回收企业交售了一台旧冰柜,可拿到收旧凭证后发现自己交售的冰柜被写成了“康佳彩电”,收旧人员对此表示:“只要有收旧凭证,您就能享受国家补贴,品类与实际不符无关您的利益。”至于回收企业如何按照收旧凭证信息找到匹配的旧电器再上交给拆解公司,收旧人员表示,“这个公司内部可以协调”。

  “那台旧彩电明明只给了20元钱,怎么回收凭证上写的是35元呢?”张先生发现回收凭证的信息有出入。但是回收人员称,张先生“当初登记的信息是21英寸彩电”,所以按照当初的信息填写了回收价格和彩电尺寸。 

  在以旧换新过程中,政府部门制定的收旧价格虽然比二手市场的价格低,但因为购买新电器可获得新品售价10%的补贴,一些有购买新电器需求的消费者,还是会选择将旧电器卖给中标回收企业。但一些公司和部门认为北京的回收价格较高,此前还曾专门将迷你小家电的回收价调整为3元。

  对回收凭证信息不实问题,某回收企业负责人坦言,“偷梁换柱”更改回收旧家电品类的现象,是工作人员把顾客交售的可以再使用的旧电器扣留后再高价转卖到二手市场。接着再低价寻找其他旧电器充数,从中赚差价。

  据了解,拆解企业是按照换旧凭证上的收旧价格全额支付给回收企业的。“如果回收人员填写的回收价格高于实际支付的价格,从中就可以多赚一些。”上述回收企业负责人透露,目前回收企业的利润很低。

  记者从华星环保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此前发现有交付拆解的旧电器主要部件被偷换等问题,这一事情主要出现在旧家电被收旧后至交付拆解前这段时间被做了手脚。“目前所有交付拆解的旧电器核对后现场拆解。”

  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回收凭证录入信息有失实问题,一旦查清,会按照当初协议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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