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金五星市场业态调整,20多家店铺租户在租约期未满时被迫改换经营位置。昨日,市场管理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制定解决方案。但近年来类似纠纷事件不断发生,弱势群体商户因受制于市场的“霸王”条款,在纠纷出现后利益多受损,此类问题也给市场经营秩序及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业内有关专家呼吁,可推出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统一标准合同文本,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避免市场管理方任意以“霸王”条款损害商户利益。
租户利益受损屡见不鲜
据了解,金五星连锁超市日前突然宣布停业装修,租赁超市外通道铺面的商户们仅提前3天得到停业通知,来不及想退路的商户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有商户称,市场方面表示将安排他们到市场一楼、三楼的摊位继续经营。“但是我们经营的食品、保健品等产品与其他楼层的服装、日用品不符,很难维系顾客群体,”一商户说,原本看好超市带来的大量客流,却遭遇突然停业让其措手不及。
由于市场调整业态而“误伤”商户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去年4月,阜成门万通商品市场由于要引进快餐厅升级市场经营业态,临时要求20多名商户解除1-9年不等的租约。商户担心被终止经营却又拿不到违约金而找到市场管理方讨说法;今年初,天通苑龙脉鲜菜农贸市场突然关闭却拒退商户已交租金遭到商户集体抗议;今年9月,望京望湖综合购物广场市场管理方单方面缩减营业时间,该做法无形中造成商户收入减少,众多商户表示抗议。
业内人士透露,类似还有密云建材批发市场、动物园聚龙批发市场等市场临时涨租的情况,在市场变动等波及商户利益的问题上,最后往往是较为弱势的商户利益受损,商户为生存无奈接受市场管理方不断抬高的各项要求。
合同条款多“霸王”
此次事件涉及到金五星市场20多家商户,因遭遇营业突被中止,意欲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寻找解决办法时却发现,合同条款中明确写道:“甲方(金五星市场管理方)可对乙方(商户)经营场所的位置、面积进行调整”。
“租赁契约签订一般都是市场管理方事先拟定好的条款,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说,目前商品交易市场中所使用的租赁契约文本普遍是由市场管理方事先拟定,管理方可任意添加利于自身的条款,而绝大部分商户没有机会与市场管理方协商合同内容,这也决定了零散的商户在与市场管理方出现纠纷时注定成弱势局面。
当遇到市场方出现业态调整、经营不善停业等问题时,商户往往被蒙在鼓里,被动接受市场管理方做出的各项决定。不断发生的租赁纠纷,导致了市场管理方和商户间存在的矛盾长期难以化解,酿成市场业态中的“痼疾”。
呼吁统一合同文本规避风险
洪涛认为,市场业态中租赁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不平等的租赁合同。他呼吁,在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过程中,亟须设立统一的标准租赁合同文本,以规避“霸王”条款带来的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京城交易额上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有120余家,交易额1779.86亿元,涨幅17.69%。
洪涛认为,京城商品交易市场在不断扩建的基础上,交易商品项目不断增加,交易额巨大,不仅对北京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解决就业人数达数十万之多,市场业态也成为不可或缺的商业业态之一。为进一步促进其发展,规范市场的管理也成为保护众多从业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允许部分商品交易市场存在一定特性,可根据市场特性在统一合同条款之外,集中提出补充条款,”洪涛表示,面对绝大部分市场商户防范意识较差的现状,全市统一标准合同文本十分必要。另外,他还呼吁有关“商户协会”组织,通过有效渠道帮助协调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商户得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