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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压力加大 各地试水廉租房出售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31日 07:53 作者 刘展超
      地方官员认为廉租房共有产权“势在必行”;住房部已开始对此进行调研
  
  刘展超
  
  在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廉租房忽然陷入了一种可能需要对制度设计进行微调的境地。
  CBN记者获悉,为了缓解大规模建设廉租房的配套资金不足难题,包括福建、甘肃、河南等一些中西部地区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即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
  此前,中央政府关于廉租房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廉租房可以对外销售。地方政府的此类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了挑战:是全面禁止,还是修改法规以适应地方现状?
  据CBN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已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座谈和调研,但是否会在近期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尚无明确说法。

  势在必行?
  “廉租房共有产权已经是势在必行,否则没有更好的办法去继续做这个工作。”一位西部地区建设厅官员对记者表示,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本来财政压力就大,需要廉租房保障的人群也多,两者挤压之下,变通成为必然。
  我国2007年12月施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其中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上述两种方式,都需要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而且,当前多数廉租房租金标准较低,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几乎是一项资金只出不进的建设项目――廉租房建设规模越大,意味着财政压力也就水涨船高。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今年6月至7月的调研,目前各地廉租房的平均造价为1200~2000元/平方米。
  “我们这里1200元/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差不多,如果是省辖市还要高些,而具体到一些县可能会低一点。”
  
  上述建设部门官员表示,随着经济的回暖,目前各地建材的价格也在上涨,上级对廉租房的建筑要求也提高了标准,这些在客观上都增加了建设成本。
  目前,中央财政已经在两方面支持地方的廉租房建设,一是中央投资补助,用于地方新建廉租房,也即“补砖头”。目前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为300~400元/平方米;二是中央财政专项补贴,用于补贴租赁户,也被称为“补人头”。
  “一般中央财政的补助占建设成本的1/3左右。到了省级财政也会配套一部分资金,但就是这样,不少县级政府还是感觉资金压力很大。”前述官员称,中西部地区完全靠自身财力完成规模较大的廉租房建设,困难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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