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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责任人被批捕“楼脆脆”重新开拆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3日 08:51 作者 孙进;王文嫣
  每经记者 孙进 王文嫣 发自上海
    在多台拆除机刺耳的轰叫声中,备受关注的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拆除工作在暂停了几天后重新开动。
    但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对相关问题的纠葛并没有因此结束,双方的“口水仗”似乎才刚刚开始。
    今年6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在建的一幢13层楼房整体倒覆,致一名工人当场死亡,引发社会热议。《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获悉,昨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等7人批准逮捕。
    前天,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首次就相关后续处理问题作出公开回应,随后,即有购房者在网上对此予以反驳,称梅都房地产多处是“谎话”,并指出,选择某公司作为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只是至今未露面的12户的所为,其余30户均未参加。”
现场目击:
工地被封 倒楼拆了约1/3
    昨日上午10时许,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倒塌的7号楼正在被拆除,楼脆脆将永远消失了”。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罗阳路,本打算走进倒楼现场,但发现罗阳路已被警戒线围了个严严实实。一名小伙子正要进入警戒区,很快被治保人员劝阻。不过记者看到,拆楼工地的周围秩序井然,也没有见到购房者的踪迹。
    “要几天才能拆完呀?”面对记者的提问,现场一名警察答复说:“这个我不清楚。”随后记者在现场找到负责此次拆楼任务的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的一名工人,他告诉记者,现场有5台机器在同时作业,但只拆除了大约1/3。
    罗阳路边有一排商铺,一位卖日杂的店主向记者诉苦:“自从倒楼后不久,这一带就被警戒线围了起来,行人少多了,我们的生意受到了影响。”
    倒楼的河对面是嘉禾公园,有不少人正站在这里看拆楼现场。一名居住在旁边嘉禾东苑的老人告诉记者,自从倒楼事件发生后,就有不少人来这里观看,沿河一线的绿化带因此被开了好几个口子。
    记者获悉,8月5日,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就已进驻工地,对7号楼进行拆除。但随后有部分业主闻讯赶来要求停止施工,原计划三天完成的清理工作因此暂停。上海闵行区建交委主任吴仲权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各方已达成共识,在上周六之前暂停拆房,随后继续协商。
公司回应:
21日前公布倒楼估价结果
    倒楼事件发生后,开发商梅都房地产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该公司长期保持缄默。前天,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该公司首次“露脸”,在一份《梅都房地产关于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关注事项的说明》中,就业主关心的倒楼是否再建等4个问题作出回应。
    购房者要求,梅都房地产应提供“莲花河畔景苑”全部房屋2009年6月26日销售控制价。该公司称:“6月26日我公司只有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故我公司只能提供6月26日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并于8月15日在现场售楼处张榜公布。”
    对于未倒楼的安全问题,梅都房地产表示,对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房屋的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将在7号楼拆除完毕后40天内经市建委科技委专家组评估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关于倒塌的7号楼的估价问题,梅都房地产表示:“经7号楼购房人投票决定,已选定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7号楼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并承诺将于8月13日与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正式签约,8月21日前对购房者公布评估结果。
    7号楼拆除后是否原址重建?梅都房地产回复称:“倒覆的楼房在法律上已经灭失,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情况,我公司决定7号楼不再重建。”并表示将申请对7号楼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
    提到拆除倒楼的问题,梅都房地产表示:“7号楼需要尽快拆除、清理,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反驳:
梅都房地产4点说明有假
    梅都房地产的上述回应公布后,一名为“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的网友,在搜房网“莲花河畔景苑业主论坛”上,发了一个题为《答“梅都关于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关注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答复)的帖子,对梅都房地产的上述4点说明进行了反驳。
    该答复称,梅都房地产所说的“6月26日我公司只有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是谎话,实际情况是,梅都售楼每次调价时都重印一本住宅价目表,其中将已售住宅都标上新的价格。“这是众多购房者都亲眼目睹的,是瞒不住的。”
    梅都房地产称,经7号楼购房人投票决定,已选定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7号楼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该答复表示,“所谓‘经7号楼购房人投票决定’只是至今未露面的12户的所为。其余30户均未参加。”
    对于梅都房地产 “7号楼拆除及原址不再重建”的说法,该答复认为,因为“预售合同第8条明确甲方(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 (购房者)书面同意。”现在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必须依据合同原址重建。
同步播报
上海倒楼事件7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倒楼事故发生后,检方第一时间派出干警提前介入事故调查。现经查明事故因盲目指挥赶进度,一边挖基一边在紧邻建筑物短时间大量堆土,造成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方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了7号在建楼的整体倾倒。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符合刑法第134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及工作人员秦永林、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任董事长张耀杰及工作人员夏建刚、陆卫英,无业人员张耀雄和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 “莲花河畔景苑”总监理乔磊等7人在该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因此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每经记者 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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