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9日 07:49 |
作者: |
傅光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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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傅光云 发自上海
7月28日,在一片降价预期中,国家发改委迅速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7月29日起,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相当于汽油每升下调0.16元,柴油每升下调0.19元。国家发改委称,此次降价后,国内成品油价与国际油价仍保持超过7美元的价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油价的下调幅度,符合预期。
自从有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后,国内消费者对成品油调价的时间关口日益敏感。《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上一次国内油价上涨比较多,引发国内众多质疑,但国家发改委却表示,油价上涨幅度实际上并不到位,国内油价还是低于国际油价。那么,国家发改委为什么还要下调油价?“这主要是国家发改委考虑到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以及对经济水平的影响所作出的选择。”林伯强认为,对此,国家发改委应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包括每次应该调整的幅度是多少,实际调整的幅度是多少。此举可在某种程度上化解消费者对国内油价进行质疑的压力。
林伯强认为,国家发改委在国际油价高企时,很难一次调整到位,只有在国际油价处于低位运行时,国内油价才有望与国际油价一次性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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