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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提升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30日 09:46 作者 蓝朝晖
     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让一些希望借新能源车进入汽车领域的企业希望化为泡影。 

  6月25日,工信部对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业界分析认为,这意味着非传统汽车业制造新能源车在我国境内仍需获得汽车准入资格。 

  据工信部的通报,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当是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汽车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 2007年国家发改委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约束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而工信部的这份通报更侧重于产品,并对企业未来新能源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则》称,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3个不同的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缺乏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尚未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发展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基本明确,国家和行业标准尚未完善,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成熟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清晰,产品技术和生产技术成熟,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完备,可以进入产业化阶段的产品。而《规则》中明确,只有以铅酸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为动力的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商用车,属于成熟期。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最被业界看好的比亚迪双模电动车,属于锂电池汽车,在这个准入规则中被划为发展期产品,未来虽然可以批量生产,但只能在批准区域、范围内销售使用。

  尽管对于电动车而言,自主品牌在近年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业内人士认为《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提速期,而产品结构也会有所调整。  

  不过,这并未影响到汽车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信心,有知情人士透露,政府从今年开始加大了对新能源车的扶持力度。目前广州、上海、重庆、深圳等城市均在制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方案,比亚迪的电动车则有望在补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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