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09:23 |
作者: |
赵杰;纪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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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4日,“福娃”呱呱坠地不过3天,就有媒体曝出“五福娃”中英文域名、通用网址被抢注的消息。 包括抢注等在内的各种涉及奥运的侵权行为,最终被国家工商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查处。田力普昨天表示,北京奥运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成绩“得到了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据悉,奥运期间,中国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中,共查处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件1721件,案值1659万元,罚款727万元;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858件,案值3484万元,罚款2976万元。 不过,来自发达国家、针对北京奥运的侵权行为却没有停息。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表示,去年奥运期间,国际奥委会的全球网络监控系统监控结果表明,全球有4066项非法盗播奥运赛事的侵权行为,这些侵权、盗版涉及美国及南美、欧洲、澳大利亚、亚洲,包括中国境内,而且盗版中有90%以上来自于发达国家。 “应该说其他各国基本上没有解决好奥运盗版的问题。”王自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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