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3日 13:43 |
作者: |
金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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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破产一事出现明确进展。在GECAS等六家债权人起诉东星航空并申请破产后20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30日宣布对该案立案受理,所有债权人可向东星航空的财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武汉市中院将于2009年7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另外据悉,中航集团并未放弃东星,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航可能通过武汉分公司参与东星部分资产的竞拍。
武汉市中院同时公布,自该案受理之日起,有关对东星航空的保全措施依法解除,执行程序依法中止,在管理人接受东星航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东星航空的财产,非经该院同意,不得扣押、查封、处置。东星航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星航空的财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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