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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电器内买手机使用十天屏幕现裂痕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26日 13:36 作者 耿小勇
      本报讯(记者耿小勇实习生严娟)北京市民彭先生在大中电器购买手机,使用十来天屏幕出现裂痕,“没挤压也没磕碰”。他找大中,大中让找柜台承包方,而柜台承包方说“屏幕问题肯定是人为造成的”,不但不能退换,维修还要收费。经多次投诉,彭先生昨日称大中口头承诺退换手机。
  保修卡显示半月内包换
  “没磕没碰,屏幕就裂了。”昨日,彭先生拿着“闹心”的手机说。一道2厘米长的裂痕并非在屏幕表面,而是在内层中央位置。屏幕周围外壳无明显磕碰痕迹。
  今年1月11日,彭先生在大中电器中塔店购买一款“大显手机”,发票显示价格为895元。用了十几天,彭先生发现触摸屏失效了,仔细一看屏幕内部出现了一道裂痕。
  手机保修卡上规定,购买8至15日内发生故障,销售方免费包换或者维修。
  1月25日,彭先生找到大中电器中塔店,要求退换这款手机。
  柜台称“用户可花钱去检测”
  彭先生称,中塔店售后部门说需要找柜台承包方协调。而柜台承包方称,屏幕裂痕不在包换和免费修理的范围内,“他们连机子都没看,就说肯定是人为造成的。”
  柜台承包方给了彭先生售后维修的电话,让彭先生无法接受的是,维修部门人员称,虽然手机在一年的免费维修期内,但不包括“屏幕裂痕”,需要260元的维修费。
  昨日,该手机维修部门人员坚称“屏幕裂痕就是人为原因”,消费者可以去北京技术监督局检测鉴定,“谁鉴定谁花钱”。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大中电器中塔店询问。客服负责人表示,将对此投诉调查,协助消费者解决。
  彭先生昨日称,大中人员终于口头承诺退换手机。
  律师说法
  “谁开发票谁担责”
  北京博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安春称,类似大中电器这样的卖场中发生的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可按购物发票主张权益,简单的说“就是谁开的发票,谁就应该承担责任并履行义务”,这就防止卖场和商家互相推卸责任。
  对于鉴定费用的问题,侯安春认为,一般情况下是谁申请谁付费,消费者申请鉴定需要支付费用。如果鉴定证明商品存在隐性瑕疵等质量问题,销售商品的商家应该承担鉴定费并免费退换或维修,如商家不愿承担,消费者可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耿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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