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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权吃亏有份 3加盟商状告一茶一坐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8日 08:50 作者 魏华兵;柯智华
  一茶一坐

  加盟模式

  加盟商注册新成立一个公司A,公司A全权拥有加盟店。据三家状告一茶一坐的加盟商的起诉状称,公司A的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的领取、公司公章的刻取、《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办理、银行账户的开设,都是由一茶一坐开发部工作人员办理,并且代为保管。

  在费用上,加盟商付给一茶一坐加盟金15万元、开店管理费15万元,保证金20万元,此外权利金(持续使用直接特许经营权、使用一茶一坐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费用)为每个月营业额的2%、管理服务费为每个月营业额的3%。

  此外,加盟店的经营并不纳入一茶一坐公司的财务报表。

  分析人士认为,这个加盟模式帮助一茶一坐转嫁了开店风险,无论加盟店状况如何,一茶一坐都将获益。

 

  “起诉一茶一坐,这个官司我一年前就想打!”3月16日、17日,先后有两名上海一茶一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茶一坐”)加盟商如是表示。

  今年2月初,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上海进华餐饮有限公司、上海鑫昕餐饮有限公司,以一茶一坐“强行占有加盟店”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悉,这三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已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一茶一坐于2002年6月在上海新天地设立了第一家门店,自2005年开始加盟经营,至今全国共发展了71家门店(含11家加盟店),其中上海有31家门店(含5家加盟店)。

  自愿还是“诱骗”?

  早报记者了解到,三家加盟商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基本一致。起诉书称,上海一茶一坐餐饮有限公司“诱骗”加盟商加盟后,然后强行占有加盟店并成为该加盟店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加盟店盈利,则其利用优势地位将加盟店予以收购;若加盟店亏损,则其利用格式免责条款将损失全部转移至加盟商头上。

  据一名加盟商称,在加盟商的洽谈阶段,一茶一坐称自己是成熟品牌,最迟在2010年可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加盟商有机会成为发起人而享受上市带来的收益。加盟一茶一坐后,如果业绩好,8-9个月就可以收回投资成本,业绩差的最多17个月收回全部投资成本。

  不过,对于这些说法,加盟商除了有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谈话时的录音证据外,无其他证据。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不会作出这样的承诺,而且也已告知加盟店有投资风险,经营会有亏有盈。

  工商资料显示,一茶一坐自2002年成立至2008年年检,年年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07年其自报累计亏损近3836万元,后经毕马威会计事务所调整为2165万元。

  据悉,三家加盟商均委托了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胡炯明律师提起诉讼。胡炯明律师起草的诉状称,依据2004年商务部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条例》,一茶一坐均有义务告知自己的盈亏状况,以便于加盟商作出判断和选择。

  一茶一坐方面则表示,这些加盟商都是自己主动要求加盟的,有的甚至是签定合同前就盘下了店面,付好了租金,“尽管我们已经明确告知她这个店很难盈利,但还是一时‘心软’让她加盟了。”

  谁的经营权?

  更为关键的是,三家加盟商加盟一茶一坐之后,原以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当加盟商与一茶一坐签订了“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以及《承诺书》后,随后便注册一家公司。起诉书称,在签定“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加盟商处取得投资人的身份证,“帮助”加盟商注册成立新公司。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工商局领到营业执照后,又用营业执照刻制了公司的公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并开设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并将加盟商的注册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据加盟商介绍,一茶一坐工作人员在完成新公司注册后,并不将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资料,以及财务专用章、公章返回给投资人。在加盟商经营期间,他们多次向一茶一坐催讨公司设立文件、公章等,均被拒绝。一茶一坐对他们的解释是,凡是加盟的公司,其文件、公章、银行账户都必须由一茶一坐保管。

  在加盟商看来,一茶一坐是 “强占”营业执照、公章、银行账户、财务专用章,随后又未经投资人同意,向加盟店派驻了店长、厨师、收银员、服务员等全部工作人员。不仅如此,一茶一坐利用原告的公章,未经授权对外签定了大量的“高价”合同,而加盟商则丧失了包括人员调配、食品采购、款项支付、甚至记账等相关的人事权、经营权、采购权。

  对此,一茶一坐方面认为,加盟店必须保持与直营店同业的服务标准和产品品质,有必要采取用直营的方式经营加盟店。

  “这到底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一名加盟商反驳称。

  不仅如此,按照合同规定,加盟店在开业一个月后必须进行财务结算,但加盟商称,一茶一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而一茶一坐方面则表示,是因为在装潢款上与加盟商谈不拢,所以才没有结算。

  至于加盟店的装潢,一份加盟商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9月,一茶一坐提交的工程决算显示,门店的装修及设备总价为207余元,2008年11月,加盟商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则审核发现,其造价应该核减81万余元。

  加盟商还表示,按照合同规定,装潢也应该事先与加盟商签定书面合同,但这一合同也没有签定,对这一高价装潢自然不认可。

  对此,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昨天表示,加盟商和直营店是按照统一的规格和标准进行装修,加盟店的平均装修费用不会高于直营店。

  加盟商不认可亏损

  加盟店开业后,一茶一坐每个月按照月营业额的2%收取权利金,按照月营业额的3%收取管理服务费。无论门店是盈是亏,一茶一坐都有5%的固定收益,对此,各加盟商并无疑议,但他们认为亏损是一茶一坐经营的结果,理应由一茶一坐承担。

  在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原一茶一坐嵩山店)起诉一茶一坐之前,一茶一坐已将马瑛公司诉至法院,理由是该公司经常拖欠采购的原料款、加盟权利金以及委托管理费,自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11月17日共拖欠各种款项57万余元,拖欠长达8个月之久。

  近日,早报记者在一茶一坐嵩山店所在的上海皇宫广场看到,该门店大门被铁链锁住,门口张贴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告示。

  据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英董事长介绍,2008年12月14日,在她在外出差期间,其店面突然被关闭。

  尽管门店已经停业,但马英仍向店面的房东支付了20多万元房租,更令她难以理解的是,尽管已向一茶一坐支付了约350万元,但至今无法拿回公司的财务章、企业的公章。

  对于一茶一坐方面所称的嵩山店经营亏损,马英并不认可。她称,这家店面月最高营业额曾经达到了38万元,她本人曾接到店内员工发来的短信反映该店管理混乱,但她又无法直接参与管理。

  马英还对一茶一坐的财务提出了质疑。据称,在一份工资发放表上,在嵩山店领取工资的员工达到88人,一个一茶一坐工作人员的名字甚至出现了两次,而其门店的员工充其量也只有30余名。

纠纷焦点

一茶一坐太精:加盟模式稳赚不赔

  东方早报记者 柯智华 魏华兵 

  

  《连锁与特许》2006年第12期指出,特许经营是指“你出钱,你管理”,直营是“我出钱,我管理”,而“委托经营”则正好介于两者之间。

  从上述三家加盟商提供的合同来看,加盟商共签订了两个合同,一是特许经营合同,另一个是委托管理合同。

  一茶一坐至少可赚5%

  上述加盟模式为:加盟商注册新成立一个公司A,公司A全权拥有加盟店。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家加盟商的起诉状称,公司A的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的领取、公司公章的刻取、《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办理、银行账户的开设,都是由一茶一坐开发部工作人员办理,并且代为保管。

  对此,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解释说,这出于对一茶一坐品牌声誉保护的考虑,加盟店实际上采用的是直营化的管理,即一茶一坐拥有加盟店的人事权、财务权、经营权。

  在费用上,加盟商付给一茶一坐加盟金15万元、开店管理费15万元,保证金20万元,此外权利金(持续使用直接特许经营权、使用一茶一坐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费用)为每个月营业额的2%、管理服务费为每个月营业额的3%。

  此外,加盟店的经营并不纳入一茶一坐公司的财务报表。

  分析人士认为,这个加盟模式帮助一茶一坐转嫁了开店风险,无论加盟店状况如何,都将获益,“一茶一坐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就可以获得收益,且几乎可以决定加盟店的命运。”

  首先,加盟店帮助一茶一坐提高了市场份额扩大了影响。上述人士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加盟店亏损,则由法人即上述公司A自身承担,但是一茶一坐仍然将获得5%的营业额收入。此外,加盟店食材的供应全部来自一茶一坐的关联公司奕骅公司,因此该交易也会赚取部分费用。

  随时收购盈利的加盟店

  一旦加盟店开始盈利,一茶一坐很可能收回变成自己的直营店。“变成了自己的店,报表也纳入一茶一坐,对其上市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上述人士继续说。

  “他们(一茶一坐)让我们亏我们就亏。”加盟商——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英董事长说,由于公司的食材供应、财务被一茶一坐掌控,所以加盟店的盈利状况存在变化的空间。另外两家状告一茶一坐的加盟商说,而且按照合同,双方应该签定食材供应合同。

  林盛智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对于加盟店的退出,林盛智表示,无论盈亏与否,加盟店都可以经过协商退出。

  “盈利好的加盟店,我们会以彼此双方满意的价格协商转让。如果加盟方想继续经营,我们也愿意。”林盛智表示,2008年,一茶一坐以加盟方满意的价格收购了上海静安店和杭州黄龙店。

  林盛智拒绝了透露具体的收购价格。

  根据三家状告一茶一坐的加盟商的说法,一茶一坐曾口头承诺提出收购加盟店的价格为700万元(即投资额的2倍),同时林盛智否认了有上述承诺。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静安店和杭州黄龙店被收购时的年营业额分别为1100万元和900万元,而通常来讲一个店做到500万-600万元就很算不错了。

  而对于这种加盟模式,林盛智表示,都是加盟商自己选址要求加盟的,是加盟商的自愿行为。

  ◎ 被告声音

  一茶一坐:

加盟业务与上市无关

  东方早报记者 柯智华 魏华兵 

  

  昨天在接受采访时,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并不认为,开设加盟店业务是出于帮助一茶一坐快速扩张、推动上市的考虑。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一茶一坐在实现门店达到100家、盈利100万美元两个指标后,将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一茶一坐不缺钱”

  “有的加盟业主能够取得一些我们无法获得的好位置。”林盛智说,一茶一坐有风投资金使用,不缺钱,因此获得好的地段是一茶一坐开始加盟业务的最大考虑,当然,这些加盟店以后有可能成为直营店。

  林盛智还表示,一茶一坐并没有提出上述两个指标的说法,“上市肯定是我们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但是我们没有时间表。”

  值得玩味的是,风险投资和加盟商的出现同在2005年。

  2005年,CHINATEA在英属开曼群岛成立,接受顶新、IDG、SIG、SMI(沈南鹏个人的投资公司)、台湾东元集团(TECO)、FMCG等多家风投的950万美元资金,开始大规模扩张。CHINATEA100%控股一茶一坐现在的股东英属维京群岛的channel tea co,ltd。

  与此同时,一茶一坐加盟店开始出现。据林盛智介绍,2005年一些加盟业主主动提出合作,此后公司考虑开放了加盟业务。2005年6月,一茶一坐第一家加盟店上海静安店开张,第二家杭州黄龙店则在当年下半年开张,该年一共新增加了3家加盟店。

  已收购两家加盟店

  根据媒体的报道,一茶一坐此后先后获得了两次风投。2006年底,一茶一坐完成第二轮1068万美元融资,其中由寰慧投资(GGV)牵头,以约750万美元占股13.5%。顶新集团及经营团队持有约45%的股权,另外,包括首轮投资人IDGVC、SIG、SMI、TECO、FMCG等在内也追加了投资。2008年9月,一茶一坐获得世界最大风险投资公司之一的美国橡树投资Oak Investment Partners2300万美元风投,以前的部分风投也追加了投资。

  截至2009年,一茶一坐共有71家店,其中加盟店为11家。2005年一茶一坐的直营店仅有14家。根据林盛智的说法,自2005年以来先后有18家加盟店诞生,回购了两家,业主申请关闭两家,歇业一家,装修中两家。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一茶一坐的创始人在风投进来之前就离开了一茶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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