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6日 10:39 |
作者: |
吕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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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七个部门日前宣布,从3月1日起,正式实行汽车下乡计划,农民最高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补贴,计划实行至今年底。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刊登在财政部网站上通知说,据方案,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今年2月1日,财政部等已经实行了摩托车下乡计划。财政部公布的方案称,该计划实施到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中国汽车产销去年开始下滑,政府因此实行小型汽车零售税减半措施和补贴汽车及摩托车下乡措施,以刺激需求。财政部等七部门说,为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因此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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