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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受害者法院判决按原赔偿方案实行?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6日 09:18 作者 张娟娟
    日前,最高院“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诉讼案件”的表态,让为此努力了半年之久的三鹿奶粉受害家庭看到了曙光,然而,事情似乎却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完美。昨天,“结石宝宝之家”负责人赵连海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最高院指示,即便进入诉讼状态,法院最终判决仍按照此前的赔偿方案实行。

法院判决按赔偿方案实行?

    正当三鹿奶粉受害家庭可以分案进行民事诉讼之际,又传来了一个令人感到忧虑的消息。“结石宝宝之家”负责人赵连海昨天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最高院有指示,即便进入诉讼状态,法院最终判决仍按照此前的赔偿方案实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天下午致电最高院,但相关部门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对此,受害家庭表示非常不能理解。“既然允许我们走司法程序,为什么还要回到那个赔偿方案?”赵连海说,“很多家庭寄希望于法律,已经等待了半年之久,在这半年里做了很多工作,如果最后判决还是按照赔偿方案进行的话,那么走司法程序的意义何在?受害家庭半年来的努力意义何在?”

    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鹿集团于12月19日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该赔偿方案大致分三个等级:死亡病例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补偿2000元。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时公开表示:“受到婴幼儿奶粉不同程度损害的30万婴幼儿95%以上都已经接受了企业的赔偿。少数患儿的家长没有接受赔偿,准备向法院提起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做好了这方面的工作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案件。”

    3月4日,三聚氰胺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律师前往石家庄市中院立案庭与法官进行接触,办案法官详细询问了受害人的情况,表示对三鹿奶粉受害家庭非常关注,并要求律师将共同诉讼改为分案诉讼。

7例死亡案例未纳入赔偿范围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民间还有7例死亡案例因种种原因漏报,未被列入赔偿范畴。“我们已经把这7个名单上报给了卫生部,卫生部表示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将进行调查、核实。”赵连海表示,若无法从这个途径得到解决,受害家庭会选择走司法程序。

    关于未列入受害者名单患儿的补偿问题,卫生部日前在《关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信访问题的答复》中称:“三聚氰胺事件受害者补偿问题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卫生部已将各省上报的全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信息数据库转交赔偿工作主管部门,包括所有临床诊断的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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