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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家集成电路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4日 15:44 作者 程彩清
     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工作。经研究,批准139家国家鼓励类集成电路企业2008年度可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五部门在文件中明确,认定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线宽小于0.25微米、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税收优惠政策。(程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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