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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供热企业享受三税免征优惠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4日 15:43 作者 程彩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可继续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优惠。
  允许免税的“三北地区”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的供热企业。
  (程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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