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10:14 |
作者: |
魏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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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73药械食品虚假宣传被禁登广告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73个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昨天被国家药监局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它们最少在今后一年内,禁播(登)广告。
国家药监局通报了最新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查处情况,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母降压片”等5种药品广告被曝光。
昨天,国家药监局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245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196次。吉林、陕西和青海等10个省(区)撤销了73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国家药监局表示,这些违法广告都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一些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还利用患者或医疗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黑名单
违法药品广告: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母降压片”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银屑胶囊”
贵阳德昌祥药业生产的药品“清心明目上清丸”
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胶囊”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药品“固肾生发丸”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华纳牌磷脂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清脂前列通)
“柳映堂牌轻轻塑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茶酵母)
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近视回归镜(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学生第E镜)”
广东省中山市维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WK-2003型健儿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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