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8日 08:56 |
作者: |
朱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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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7日消息,交通部已经发出关于印发《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研究》和《深化中心城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通知,提出一级地方政府只设一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思路,广受社会关注的铁路被纳入“大部制”管理范围。 通知指出,上述两个《研究》作为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在地方交通机构改革中参照执行。 根据大部门体制改革要求,一级地方政府只设一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同级政府内原有与交通主管部门平行设置的其他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并入新组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原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的职责,以及地方政府其他部门负责地方铁路(包括城际轻轨)、民航机场、城市客运及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综合运输协调等职责,整合划入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由其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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